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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田市政养护队

信息来源于:和田在线 发布时间:2008/3/20
、开挖道路:
  ·申报材料:1、开挖道路的单位和个人,需出示单位及个人申请、证明及相关材料(即规划办、城管市容、市貌的意见);2、开挖道路的单位及个人需经市主管领导和局领导批示意见;3、经工作人员现场勘查、丈量后方可办理相关开挖手续。
  ·审批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  ·承诺时限: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。
  ·收费标准:1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[1999]38号;2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、新价非字(1998)68号。

二、占道:
  ·申报材料:1、占道的单位和个人出具证明材料,说明占道理由(占道地点、道路名称及占道时间);2、经城管大队、市容、市貌单位签署意见;3、经实地勘察后办理手续。
  ·审批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  ·承诺时限: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。
  ·收费标准:1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[1999]38号;2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、新价非字(1998)68号。

三、广告:
  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广告的单位及个体商户,需出示证明(广告内容、数量、地点、时间);2、经工商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,提供复印件;3、经核实后,办理手续。
  ·审批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  ·承诺时限: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。
  ·收费标准:国家计委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《广告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,计价格[1995]232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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