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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田市质检站

信息来源于:和田在线 发布时间:2008/3/20
一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,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:
  ·申报材料:⑴规划许可证;⑵施工,监理中标通知书;⑶施工,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(复印件);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;⑸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。
  ·审批程序:⑴建设单位书面委托;⑵核验前期手续;⑶符合规定由监督站发给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》和《工程质量监督计划》;⑷建设单位凭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》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。
  ·承诺时限:7个工作日内审核登记完毕。
  ·收费标准: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.5‰收取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费统一按建安工程费的2‰收取。

二、权限内建筑工程许可证发放:
  ·申报材料:⑴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和规划批准手续,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;
  ⑵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,取得施工承包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;
  ⑶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需要,取得建设行政主观部门颁发的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和法律,行政法规确定的审查部门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;
  ⑷依法建筑施工企业,招标发包的工程,需提交招标备案登记手续,直接发包的工程,符合有关法律,法规的规定。施工企业还需要提交本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书;
  ⑸有保证工程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。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,且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查,并有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鉴暑意见。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,安全监督手续;
  ⑹依法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,按规定委托了建设监理单位,招标监理的工程,需交招标备案登记手续。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需提交本单位资格证书,工程主要监理人员名单和资格证书;
  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。建设工程不足一年的,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小于工程合同价的50%,其他工程不得小于30。建设单位需提交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,或银行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;
 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  ·审批程序:⑴申请报告;⑵核验前期手续(必要时须到现场查看);⑶发放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。
  ·承诺时限:具备条件3个工作日。
  ·收费标准:免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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