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田地区水利局
信息来源于:和田在线 发布时间:2008/3/20
一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
2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图纸分送有关专家;
3、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;
4、组织专家踏勘水土流失情况治理地点;
5、组织专家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;
6、要求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图纸;
7、主持审查单位做出审查审批意见;
8、报自治区有关部门立项。
·申报材料:1、关于审查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》的上报文件;
2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》副本;
3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(不少于5份)和图纸(不少于3份)。
·收费标准:免费
二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、审批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
2、设及报告及图纸分送有关专家;
3、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;
4、组织专家踏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;
5、组织专家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报告及图纸进行审查;
6、要求设计单位补充、修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报告及图纸;
7、主持审查单位做出审查审批意见;
8、报自治区有关部门立项。
·申报材料:1、关于审查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》的上报文件;
2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阶段前期工作的有关审查审批文件;
3、承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单位《水利工程设计资格证书》副本;
4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报告书(不少于10份)和图纸(不少于5份)。
·办事时限: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
·收费标准:免费
三、取水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核准;3、审批;4、发证
·申报材料:水资源论证报告:
1、取水许可预申请表(表一);
2、取水许可申请表(表二);
3、取水许可登记表(表三);
·办事时限:1、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表在30日之内;
2、受理取水许可申请表30日内;
3、受理取水许可登记表在20日之内审批、发证。
·收费标准:免费。
四、取水许可年审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核准;3、盖章;
·申报材料:1、取水许可登记表(表三);
2、取水许可证原件;
3、下年度取水计划
·办事时限:30日
·收费标准:免费。
五、凿井施工资质证书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
2、核准;
3、初审;
4、上报水利厅;
5、水利厅受理;
6、水利厅评审;
7、水利厅发证
·申报材料:1、凿井施工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四份;
2、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元件和复印件、验资证明;
3、在岗人员名册及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聘用人员聘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4、实际拥有的凿井设备和其他主要辅助设备清单,包括购买设备发票的复印件或设备调拨单;
5、近3年完成凿井工作量、管径验收报告等材料,要求附典型井的凿井施工档案及部分用户的反馈意见;
6、本单位凿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制度;
7、其他可以证明具备从事凿井施工能力的材料;
·办事时限:每年1月2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,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报等工作
·收费标准:收取凿井资质评审、公告费500元。
六、年审凿井施工资质证书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
2、核准;
3、初审;
4、上报水利厅;
5、水利厅受理;
6、水利厅评审;
7、水利厅发证;
·申报材料:1、凿井资质证原件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3、本年度凿井施工工作总结;
4、部分井的凿井方案;
5、单位法人代表、人员变动情况说明;
6、在岗人员花名册;
7、设备清单及完好率;
8、凿井施工合同、成井报告、验收报告等材料;
9、其他应报送的材料;
·办事时限: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,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报等工作;
·收费标准:收取凿井资质评审、公告费500元。
七、凿井施工单位登记审批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核准;3、登记。
·申报材料:1、凿井施工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四份;
2、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元件和复印件、验资证明;
3、在岗人员名册及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聘用人员聘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4、实际拥有的凿井设备和其他主要辅助设备清单,包括购买设备发票的复印件或设备调拨单;
5、近3年完成凿井工作量、管径验收报告等材料,要求附典型井的凿井施工档案及部分用户的反馈意见;
6、本单位凿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制度;
7、其他可以证明具备从事凿井施工能力的材料。
·办事时限:7天。
八、河道采砂许可:
·申报材料:河道采砂申请(河道采玉、砂石料厂采砂石)。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核准、3、审批 4、发证。
·办事时限:2天。
九、河道采砂许可年审:
·申报材料:河道采砂许可证原件。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 2、核准 3、盖章。
·办事时限:1天。
·收费标准:免费。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
2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图纸分送有关专家;
3、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;
4、组织专家踏勘水土流失情况治理地点;
5、组织专家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;
6、要求设计单位补充修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图纸;
7、主持审查单位做出审查审批意见;
8、报自治区有关部门立项。
·申报材料:1、关于审查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》的上报文件;
2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》副本;
3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(不少于5份)和图纸(不少于3份)。
·收费标准:免费
二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查、审批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
2、设及报告及图纸分送有关专家;
3、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;
4、组织专家踏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;
5、组织专家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报告及图纸进行审查;
6、要求设计单位补充、修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报告及图纸;
7、主持审查单位做出审查审批意见;
8、报自治区有关部门立项。
·申报材料:1、关于审查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》的上报文件;
2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阶段前期工作的有关审查审批文件;
3、承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单位《水利工程设计资格证书》副本;
4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报告书(不少于10份)和图纸(不少于5份)。
·办事时限:申报材料备齐自接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
·收费标准:免费
三、取水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核准;3、审批;4、发证
·申报材料:水资源论证报告:
1、取水许可预申请表(表一);
2、取水许可申请表(表二);
3、取水许可登记表(表三);
·办事时限:1、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表在30日之内;
2、受理取水许可申请表30日内;
3、受理取水许可登记表在20日之内审批、发证。
·收费标准:免费。
四、取水许可年审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核准;3、盖章;
·申报材料:1、取水许可登记表(表三);
2、取水许可证原件;
3、下年度取水计划
·办事时限:30日
·收费标准:免费。
五、凿井施工资质证书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
2、核准;
3、初审;
4、上报水利厅;
5、水利厅受理;
6、水利厅评审;
7、水利厅发证
·申报材料:1、凿井施工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四份;
2、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元件和复印件、验资证明;
3、在岗人员名册及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聘用人员聘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4、实际拥有的凿井设备和其他主要辅助设备清单,包括购买设备发票的复印件或设备调拨单;
5、近3年完成凿井工作量、管径验收报告等材料,要求附典型井的凿井施工档案及部分用户的反馈意见;
6、本单位凿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制度;
7、其他可以证明具备从事凿井施工能力的材料;
·办事时限:每年1月2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,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报等工作
·收费标准:收取凿井资质评审、公告费500元。
六、年审凿井施工资质证书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
2、核准;
3、初审;
4、上报水利厅;
5、水利厅受理;
6、水利厅评审;
7、水利厅发证;
·申报材料:1、凿井资质证原件;
2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
3、本年度凿井施工工作总结;
4、部分井的凿井方案;
5、单位法人代表、人员变动情况说明;
6、在岗人员花名册;
7、设备清单及完好率;
8、凿井施工合同、成井报告、验收报告等材料;
9、其他应报送的材料;
·办事时限: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,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报等工作;
·收费标准:收取凿井资质评审、公告费500元。
七、凿井施工单位登记审批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核准;3、登记。
·申报材料:1、凿井施工单位资质申请书一式四份;
2、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元件和复印件、验资证明;
3、在岗人员名册及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聘用人员聘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4、实际拥有的凿井设备和其他主要辅助设备清单,包括购买设备发票的复印件或设备调拨单;
5、近3年完成凿井工作量、管径验收报告等材料,要求附典型井的凿井施工档案及部分用户的反馈意见;
6、本单位凿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制度;
7、其他可以证明具备从事凿井施工能力的材料。
·办事时限:7天。
八、河道采砂许可:
·申报材料:河道采砂申请(河道采玉、砂石料厂采砂石)。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核准、3、审批 4、发证。
·办事时限:2天。
九、河道采砂许可年审:
·申报材料:河道采砂许可证原件。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 2、核准 3、盖章。
·办事时限:1天。
·收费标准:免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