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田地区文体局
信息来源于:和田在线 发布时间:2008/3/20
一、印刷、打字复印、文印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经营单位和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(申请报告、负责人个人简历、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);2、场所产权使用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;3、单位核准名称及章程;4、有相适应场所、设备,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规定;5、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。
·办事时限:凡是从事以上项目申请者,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受到申请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二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许可项目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经营单位和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(申请报告、负责人个人简历、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);2、场所产权使用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;3、单位核准名称及章程;4、有相适应场所、设备,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规定;5、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;6、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的批文;7、工商部门预先核准通知书;8、电信部门特许合同书及加盟授权书;9、公安部门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;10、消防安全部门检查意见书;11、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
·办事时限:根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的规定,文化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申请人拿到文化部门批文后,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做出决定。经审核合格后发给网络文化许可证。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局申请登记登记注册,领取执照后方可开业。
·收费标准: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5元
三、文化娱乐类(歌舞厅、卡拉OK厅、台球、保龄球、棋牌、麻将、电子游戏厅、综合性娱乐场所、游乐场、溜冰场、冷饮卡拉OK厅、迪吧)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全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。
·办事时限:凡是从事以上项目申请者,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受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
·收费标准: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四、书刊类(图书、书刊、报刊的零售、出租)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2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4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5、经营营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凡是从事以上项目申请者,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受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
·收费标准: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五、音像制品类(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、音像录象放映)的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六、电影类(电影影片的发行与出租的许可、电影放映厅)的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七、经营文物美术品的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八、营业性文化艺术展览和文化艺术培训的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九、体育类(登山项目的审批、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的审批)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经营单位和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(申请报告、负责人个人简历、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);2、场所产权使用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;3、单位核准名称及章程;4、有相适应场所、设备,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规定;5、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。
·办事时限:凡是从事以上项目申请者,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受到申请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二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许可项目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经营单位和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(申请报告、负责人个人简历、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);2、场所产权使用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;3、单位核准名称及章程;4、有相适应场所、设备,安全消防设施和卫生条件符合规定;5、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;6、文化部门同意筹建的批文;7、工商部门预先核准通知书;8、电信部门特许合同书及加盟授权书;9、公安部门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;10、消防安全部门检查意见书;11、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
·办事时限:根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十一条的规定,文化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申请人拿到文化部门批文后,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。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做出决定。经审核合格后发给网络文化许可证。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局申请登记登记注册,领取执照后方可开业。
·收费标准: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5元
三、文化娱乐类(歌舞厅、卡拉OK厅、台球、保龄球、棋牌、麻将、电子游戏厅、综合性娱乐场所、游乐场、溜冰场、冷饮卡拉OK厅、迪吧)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全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。
·办事时限:凡是从事以上项目申请者,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受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
·收费标准: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四、书刊类(图书、书刊、报刊的零售、出租)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查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2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4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5、经营营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凡是从事以上项目申请者,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受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
·收费标准: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五、音像制品类(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、音像录象放映)的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六、电影类(电影影片的发行与出租的许可、电影放映厅)的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七、经营文物美术品的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八、营业性文化艺术展览和文化艺术培训的许可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
九、体育类(登山项目的审批、体育项目经营活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的审批):
·办事程序:1、受理;2、审核;3、核准;4、发证。
·申报材料:1、申请报告,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,地址和经济性质;2、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文件;3、申请单位拟定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有关证明文件;4、申请单位业务场所(房屋)使用权证明资料;5、申请单位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文件;6、经营管理制度。
·办事时限:本系统在服务客户递交申请之日起,开始受理业务,在30 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·收费标准:依据新价非字[1996]48号文号。收取许可证工本费50元。